首頁 /最新消息 /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2020/06/02 最新消息 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規定醫事人員執行特定項目需具特殊資格訓練通知 一、健保署來函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規定醫事人員執行特定項目需具特殊資格訓練,仍有醫院未完成核備,避免被核減,敬請於109年10月1日前儘速完成報備。 二、請各醫院依健保署規定至各分區業務組線上完成院所資格、專科醫師資格、醫事人員資格之核備(以健保VPN登錄,提供證書影本)。 三、執行醫事人員需具特殊訓練資格診療項共91項(第1頁第4項、第2頁第25項),規範醫事人員需具特殊訓練資格診療項共41項(第1頁第4項、第2頁第25項),如附檔。 四、因上傳檔案有容量限制,故91項中,僅上傳與核醫相關資訊,完整檔案均有提供各醫院核醫主任。 備註: 1.本案係去年健保署行文給各醫院,通知已完成特殊訓練資格之專科醫師、醫事人員須線上核備,健保署近期檢核時,發現大多醫院負責健保業務的部門未核備, 故健保署將此案函文各學會,請學會知會各醫院專科要在109年10月1日完成報備作業,各專科無健保VPN權限,必須請各醫院 負責 健保業務部門 協助線上核備。 2.所需的證書佐證證明,請參考支付規範內條件,提供相關證書影本佐證 ( 向健保署報備之意 )。 醫事人員特殊訓練資格_核醫 醫事人員特殊續練資格_41項 分享: Facebbok Twitter Plurk 返回清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