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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第二次核子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展延公告

核醫專科證書效期將在11410月至11屆滿者,名單如下:

●10月期滿

林明賢、鄭澄意、彭南靖、李碧芳、諶鴻遠、吳明哲

●11月期滿

吳佩珊、洪光威、樊裕明、林立凡、張智勇、黃柏濤、劉家龍、林谷鴻、魯祐祐、李佩瑛、王克彬、邱宇莉、王連嚴、李泰俊、邱建勳、周易賢、蘇奕鴒、林煥鈞、邱振楷、顏玉安、何國維、洪佑昇、張雁翔、林立芳、陳姷頵、林宜瀞

1.申請資料收件期限

10期滿者,114716日前,於114815日函文衛福部提出展延申請

11期滿者,114820日前,於114919日函文衛福部提出展延申請

請將資料寄達核醫學會(地址:11217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  核醫部轉核醫學會)

2.展延後證書衛福部會以掛號方式寄達申請人提供之收件地址

3.未於指定時間內申請辦理展延,證書到期後須再透過甄審考試方取得核專醫證書

**展延申請文件如下

  • 展延申請表
  • 專科醫師證書影本
  • 積分核計表
  • 教育積分證明 (請登入會員查詢積分後截圖)
  • 劃撥3000元收執影本
  • 證書寄送地址回條

註:因為甄審原則修訂尚在衛福部審核中,目前證書展延之學術與繼續教育積分門檻仍須達282分以上。

費用:3,000 (審查費1,500元,代收證書費1,500元)

劃撥帳號:19781819
帳戶: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