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(SN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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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核子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展延公告

113年度核子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展延公告

核醫專科證書效期將在113年10月至12月屆滿者,名單如下:

  • 10月屆滿
    侯柏年、楊志祥、楊容欣、鄭孝義、何宗穎、杜偉寧、林裕益、許沛瑩、郭文涵、韓登宇、蘇宣銘

  • 11月屆滿
    翁瑞鴻、張明哲、何恭之、鄭媚方、謝德鈞、蘇弘毅、張為達、張鈺弘、吳家尚、張柏齡

  • 12月屆滿
    林聖哲、盧晞卉、蔡思盈、周詩瑾、詹宏彬

 

1.申請資料收件期限

  • 10月屆滿者,113年7月15日前交件,學會於113年8月23日函文衛福部提出展延申請

  • 11月屆滿者,113年7月29日前交件,學會於113年9月6日函文衛福部提出展延申請

  • 12月屆滿者,113年8月26日前交件,學會於113年10月3日函文衛福部提出展延申請

   請將資料寄達核醫學會(地址:11217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  核醫部轉核醫學會)

2.展延後證書衛福部會以掛號方式寄達申請人提供之收件地址

3.未於指定時間內申請辦理展延,證書到期後須再透過甄審考試方取得核專醫證書

 

**展延申請文件如下

  • 展延申請表

  • 專科醫師證書影本

  • 積分核計表(積分已達282分者,不須繳交)

  • 教育積分證明(積分已達282分者,不須繳交)

  • 劃撥3000元收執影本

  • 黏貼二吋照片一張

  • 證書寄送地址回條

 

註:因為甄審原則修訂尚在衛福部審核中,經與承辦人員確認,目前證書展延之學術與繼續教育積分門檻仍須達282分以上。

 

費用:3,000元 (審查費1,500元,代收證書費1,500元)

  • 劃撥帳號:19781819

  • 戶名: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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